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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赢位来丨第27期 所有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这种情形不用哦

四川人社 2024-01-03


“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



即将迎来快乐的中秋、国庆“双节”,祝各位亲爱的朋友节日快乐。每逢节假日,人们总会关注加班工资这个问题。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大家清楚吗?什么时候加班工资算1.5倍?什么时候算2倍?什么时候又应该按3倍计算?所有的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什么情形下不用支付呢……本期“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一起来聊一聊有关加班工资的事情。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节假日加班吗?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单位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可以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只是需要注意加班时间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在发生自然灾害等需要紧急处理的特殊情形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但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吗?



首先来看一下,法律对加班工资支付的规定。我国劳动法明确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来,如果是工作日加班,加班工资按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如果是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按工资2倍计算,但前提是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补休,如果能够安排补休,用人单位也可以免付加班费。但是,对于法定节假日而言,法律法规并未赋予用人单位通过安排补休的方式免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权利,因此,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倍的加班费。







我国劳动法也有规定: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本期就业政策就分享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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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期

“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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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日报全媒体 

编辑:刘   点  校对:徐文杰

审核:杨   郡  终审:叶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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